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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0學年度職業安全與衛生學系碩士班預備研究生甄選申請


說明

100學年度職業安全與衛生學系碩士班預備研究生甄選申請
 
一、甄選名額:正取生二名,備取生四名。
 
二、申請時間:自100年4月1日起至4月29日止。
 
三、甄選資格:凡本校大學部學生修業最後第三學期,符合歷年操行成績平均80分以上及歷年學業成績總平均佔全系前30%或曾通過「國科會大專生參與專題研究計畫」補助者,應填寫申請表並備妥相關資料,經就讀學系系主任指定之委員二人核對資格通過後,經本系專責審查委員會甄選通過者,始成為本系碩士班之預研生。
 
四、甄選方式:書面資料審查,並由召集人召集審查委員進行口試,成績計算標準如下:
(一)口試(50%)。
(二)學業成績(30%)
 1.學業總成績佔15%。
 2.學業總成績之名次百分比佔15%。
(三)書面資料(20%)。
同分參酌序1.口試 2. 學業成績3.書面資料
 
五、應繳資料:
(一)本校兩位助理教授(含)以上教師之推薦函各乙份。
(二)自傳(約一千字,含個人之研究興趣及志向)乙份。
(三)學業成績單(含名次百分比) 乙份。
(四)相關學術著作(含專題報告、研究報告與論文等)乙份。

六、應繳資料請於100年4月29日下午17:00前送至職安系系辦(立夫教學大樓16樓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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